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经济法专业(法务会计方向)课程班招生简章
授课形式:周末班、全国班、网络班 上课地点:北京 学制/学费:-/-
必修课 | 专业 基础课 | 民商法学专业 | 经济法学专业 |
法理学 | 法理学 | ||
民法总论 | 民法总论 | ||
公司法 | 经济法学 | ||
专业课 | 物权法 | 商法 | |
债权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 公司法 | ||
知识产权法 | 知识产权法 | ||
亲属法与继承法 | 国际经济法学 | ||
公共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
英语 | |||
专业选修课 | 合同法 | ||
企业并购法 | |||
专利法 | |||
金融调控与监管法 | |||
投资基金法 | |||
劳动法 | |||
保险法 | |||
商标法 | |||
证券投资基金 | |||
财税金融法 | |||
法学方法论 |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大专及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和学历层次的社会在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授课方式:
1)周末班:隔周周末(周六、日)上课;
2)全国网络+面授班;平时网络授课和面授学习自由结合。
3、上课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望京)
1、学员提交报名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2 寸免冠近照 4 张、报名费 200 元;
2、225 项目组负责审核学员报名申请资料,择优录取;
3、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向已录取学员发放入学通知书;
4、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交齐学习费用。
1、完成课程班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课程班结业证书(研究生院钢印、红印、院长印、统一编号);
2、符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同学,可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申请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的法学硕士学位。
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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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利用银行卡在线支付
方式二:利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请选择一种方式进行支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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